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就膳食科副食品采购项目两个标包(1-3干货调料类、2-8豆制品类)进行第二次供应商遴选,欢迎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膳食科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采购项目(1-3、2-8 标包)
2.项目编号:SQYYZHB-LX-04-2026
3.重要内容:本次遴选包含2个标包:1-3干货调料类(固定价格类)、2-8豆制品类(非固定价格类)。
(1)1-3 干货调料类(固定价格类):遴选1家供应商中标,签订固定价供货合同;
(2)2-8 豆制品类(非固定价格类):遴选3家供应商入围,实行周期报价、动态供货。
5.(1)固定价格类标包:由供应商自主报价,中标价为合同固定价。
(2)非固定价格类标包:
①本次遴选要求供应商对各标包内所有商品(详见清单)逐一填报单品单价及总金额,不得缺报、漏报或私自删减任何条目;
②所有商品填报单品单价,以各单品单价×预估采购量汇总的总金额作为报价得分作为评标报价,再结合业绩、质量得分汇总综合得分;
③按综合评分高低遴选前3家入围供应商;
④宿迁阳光物价网(ygwj.fgw.suqian.gov.cn)作为后期履约最高限价及结算管控基准;
⑤无宿迁阳光物价网品种由供应商合理报价,实行周期报价、动态供货。
⑥供应周期内的综合折扣率不应该高于供应商遴选时的综合折扣率,否则视为违约。
6.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遴选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7.本项目所有标包中标及入围供应商合同服务期限统一为2年。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供应商遴选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指供应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个体工商户除外);
6.2025年9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个体工商户除外);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供应商遴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三、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遴选申请将被拒绝。
1.信用信息通用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个体工商户查询渠道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遴选活动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起至9月22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遴选文件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自行从本公告页面下载遴选文件。
3.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图片)发送至邮箱:sqyy_zbb2026@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分包名称+投标公司”。
报名信息表(填好后复制到邮件正文中即可)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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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名成功以收到邮箱确认通知为准。如未按规定完成报名流程的,开标现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2: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遴选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2:3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接收及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138号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行政楼一楼114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部门:膳食科 组织部门:招标办
联系人:靳老师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27-84239246 联系电话:0527-84239181
联系地址: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
1.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官网公示栏。
2.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南京鼓楼医院宿迁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八、样品相关要求
1.本项目2-8豆制品类不设置开标现场样品;1-3干货调料类遴选现场仅递交指定预包装代表性样品,无需将采购清单全部商品样品携带至遴选开标现场。样品核验归入标后履约审查环节。
2.遴选现场递交代表性样品清单,供应商仅需按以下清单提供样品,无需携带其他品类至遴选现场:
1-3干货调料类需提供遴选现场代表性预包装样品:香油、味精、鸡精、生抽、香醋、豆瓣酱、蒸鱼豉油、十三香。
2-8豆制品类无需提供遴选现场代表性样品。
3.样品递交要求:预包装代表性样品提供最小销售包装完整样品。
4.样品须贴样品标签,标签注明:项目名称、标包编号、品名、供应商名称、品牌。
5.遴选评审结束后,遴选现场递交的代表性样品由供应商自行现场带走,逾期未领回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
6.采购人确定拟中标(入围)候选人之后,有权组织开展标后履约条件审查。拟中标(入围)候选人须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限、地点及要求,向膳食科提交本标包采购清单全部品类完整样品,作为标后履约审查材料。若候选人未按采购人通知要求提交全套样品,或提交样品的品牌、规格、品质与投标文件响应存在重大不一致,视为该供应商不具备履约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入围)候选人资格,并可按开标评审得分顺位确定下一名拟候选人继续开展标后履约审查。
7.成交/入围供应商,须正式供货前向膳食科提交一套与投标响应完全一致的全套样品,作为供货质量比对封存样品;后续实际供货货品质量、外观、规格、口味必须与封存样品保持一致,供货货品与封存样品存在明显不一致的,视为供货不合格,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
副食品供应商遴选谈判文件(干调豆制品)2026.9.1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