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谈判项目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及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谈判人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所属医疗机构进行集中采购,采用统谈分签模式,采购项目为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及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2.2谈判内容:本次谈判共需采购血液透析机34台,血液透析滤过机8台,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2台。
2.3谈判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统谈分签”模式,由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集中谈判主体,与供应商统一议定采购价格及商务条款;所属三家医院作为独立签约主体,需在统一谈判结果生效后的9个月内与供应商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按照各医院具体需求,在约定供货周期内完成货物交付。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授权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承诺函);
3.2专项资质:
响应人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响应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授权书;进口产品需提供原厂授权或总代理资质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图片或扫描件)、资格要求中“3.2专项资质”中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本公告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项目及单位名称;报名成功后谈判人将免费发送谈判文件至报名人邮箱。投标供应商须在谈判前缴纳谈判保证金。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138号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114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材料签收时间为准)
6. 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6年4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6.2 谈判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138号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114房间。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电 话:025-83112711
8.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有限公司或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限公司官网。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