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信息范围
非我院主动公开、需公民个人或法人组织向医院申请公开的信息。
2.申请程序
①申请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通过邮寄或邮件形式发送申请
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138号党办收,邮政编码:223800
邮箱地址:申请表及有效证明文件扫描后发送至sqrmyyb@163.com
3.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一11:30,14:00一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答复
①经审查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医院将于审查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邮寄地址;
②经审查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应于审查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不属于本院所能提供的范围的,应该告知申请人;
④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人信息不清楚、申请材料不全面等情况的,应该告知申请人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或者补正,申请人拒绝或逾期不修改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⑤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提出的获取同一信息的申请,医院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该告知申请人,不重复处理:
⑥经审查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信息与自身利益无关的,可以不予提供;
⑦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机申请人;
⑧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⑨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我院将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人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因正当理由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5.收费标准
医院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暂不收费。
附件1:公民个人.doc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