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宿人社发〔2020〕25号)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开展认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人员的推荐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0年08月04日-2020年08月07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人事处(0527-84239234),监察室、行风办(0527-84239232)联系。
宿迁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1).xlsx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人事处
20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