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依申请公开信息须知

更新日期:2023-12-08浏览次数:10


1.申请信息范围

非我院主动公开、需公民个人或法人组织向医院申请公开的信息。

2.申请程序

①申请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②通过邮寄或邮件形式发送申请

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138号党办收,邮政编码:223800

邮箱地址:申请表及有效证明文件扫描后发送至sqrmyyb@163.com

3.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答复

经审查符合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的,医院将于审查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邮寄地址;

②经审查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信息,应于审查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不属于本院所能提供的范围的,应该告知申请人;

④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人信息不清楚、申请材料不全面等情况的,应该告知申请人在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或者补正,申请人拒绝或逾期不修改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⑤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提出的获取同一信息的申请,医院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该告知申请人,不重复处理:

⑥经审查申请人所申请获取的信息与自身利益无关的,可以不予提供;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机申请人;

⑧经保密审查程序认定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予答复;

⑨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我院将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待明确后再予回复。

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人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因正当理由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5.收费标准

医院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暂不收费。

附件1:公民个人.doc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