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宿人社发〔2020〕25号)、《关于做好2022年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宿人社通〔2022〕77号)精神,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开展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人选的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材料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医院行风办、人事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0527-84239232、0527-84239234。
附件3:宿迁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xlsx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医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