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因病转诊管理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事项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根据《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从即日起,市本级参保人员因病转诊异地就医业务可由我院负责受理,实现“不见面”办理。
医保处 陈晓
更新日期:2018-01-17浏览次数:676
为进一步规范因病转诊管理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事项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根据《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从即日起,市本级参保人员因病转诊异地就医业务可由我院负责受理,实现“不见面”办理。
医保处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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