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喜讯——市本级因病转诊实现“不见面”

更新日期:2018-01-10浏览次数: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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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本级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因病转诊管理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事项改革,提高医保经办效率和参保人员的满意度,根据《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从即日起,市本级参保人员因病转诊异地就医业务可由我院负责受理,实现“不见面”办理,具体详见因病转诊异地就医流程图。

医保处 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