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工作方案

更新日期:2017-04-27浏览次数:1205

 

宿医〔201716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信用管理工作方案

各(处)室,各科、病区: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医护人员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宿迁市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做好我院信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医院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荣林  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裕成  副院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员:李运红  副院长、党委委员

乔继冰  副院长

方树侠  工会主席兼院办主任

    党办主任、纪委委员

刘从兵  监察室主任、超声科主任、纪委委员、

陆启琳  行风办主任

    医务处处长

臧德华  护理部主任

唐红兰  护理部副主任

                院感科主任

            蔡佩君  后勤处处长

            陈红斗  药剂处处长

谭清流  人事处科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风办),负责医院信用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综合协调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等,陆启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

 医院办公室负责公示医疗机构许可证,院纪委、医务处、护理部、行风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失信行为,按照市卫计委的要求,要进行现场笔录,对照《宿迁市医护人员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宿迁市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标准认定失信行为级别,填写记录表,由医疗机构或当事人签字认可。行风办负责将医护人员信用管理以及每月5日前将失信行为记录表报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党办负责做好宣传工作,行风办针对宣传内容,组织一次信用管理考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信用管理工作,是打造“诚信宿迁”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视信用体系建设。

     (二)定期开展督查。医院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制止失信行为,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形成依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做好信用管理。完善医务人员诚信档案,将医务人员信用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优、外派进修、晋升等考核依据。

附件:1.医护人员失信行为现场记录表

      2.医护人员失信行为记录表

      3.医疗机构失信行为记分表

      4.医疗机构失信修复登记表

      5.信用管理执行情况自查表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2017414

附件1

医护人员失信行为现场记录表

基本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资格证号码

毕业院校

专业

政治面貌

工作信息

工作单位

职务

技术职称

失信行为记录

失信事实

处理情况

处理时间

失信严重

程度

失信行为使用有效期

个人签字

处理(或处罚)单位意见

盖章

日期: 年   


附件2

医护人员失信行为记录表

                         日期: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失信事实

处理单位

处理情况

处理时间

失信严重程度

失信行为使用有效期

附件3

医疗机构失信行为记分表

                         日期:           

医疗机构名称

等级

地址

失信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条款

处理单位

处理时间

记分情况

附件4

医疗机构失信修复登记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医疗机构名称

等级

失信事实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条款

记分情况

整改情况

失信修复分数

修复后记分


附件5

宿迁市人民医院信用管理执行情况检查表

内容

 

标准分

实得分

组织体系

1.成立信用管理组织。

5

 

2.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制订并落实具体工作方案。

5

 

3.有具体负责人员,熟悉工作任务和具体内容。

5

 

信用管理文件精神传达情况

是否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记录、照片、签到)

10

 

信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是否建立医护人员信用管理档案

20

 

2.是否建立医疗机构信用管理档案

20

 

3.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10

 

4.是否对医护人员失信行为及时进行建档管理并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0

 

5.定期收集失信信息,并将汇总信息反馈给给科室和有关单位

15

 

汇总

100

 

  检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