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医〔2015〕35号
关于下发医院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各科、病区:
为了体现医院福利政策,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方便职工生活,鼓励职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次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职工就餐补助规定如下:
1、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每月考勤表,按每人每天中餐10元标准拨付经费补贴给职工食堂(食堂经费由工会财务代管),职工食堂负责为每位职工提供免费午餐。
2、考虑到手术室等相关科室中午加班的实际情况,实行公用卡制度。科室公用卡标准,经与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后,以上年实际并结合历年的就餐费用情况制定,产生的费用由职工食堂与财务按实结算。
3、餐费补助适用于在医院正常上班的职工,因请假,旷工等不在医院的职工,减扣相应时间的的补助金额。
4、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5、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职工就餐卡管理办法》
附件2:《科室误餐卡管理办法》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2015年5月14日
附件1: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职工就餐卡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院食堂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就餐环境,改进工作方法,根据医院食堂的特点,制定食堂就餐卡管理办法。
一、就餐卡办理范围
医院在职在编签约人员、退休返聘人员。
二、就餐卡办理程序
1、现有职工由膳食科根据人事处提供的职工花名册统一发放就餐卡;
2、新职工建卡充值,由膳食科根据人事处提供的新员工《充值通知单》办理就餐卡。
三、就餐卡年审办法
为加强对就餐卡的管理,切实维护就餐人员的利益,防止私自转让、赠与、长期借用他人或持卡不用,就餐卡实行年审制度。
1、年审时间和参加人员。每年底由财务处牵头,由人事处、审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就餐卡定期进行集中审核。
2、年审内容。主要审核各科室公用卡就餐使用情况、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就餐卡与持卡人的对应情况等。
3、根据群众投诉和反映等,审核小组可随时组织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审核。
四、就餐卡日常管理
1、职工就餐卡的日常管理由膳食科负责。
2、查询和充值
每月由人事处将各科室上报的考勤变动情况分别向膳食科和财务处提供在职人员充值清单,膳食科凭清单于每月10-15日网上充值。
持卡人每月16日起每日11:00~13:00、16:00~18:00,在食堂一楼读卡激活存量。
就餐卡消费、余额情况可随时查询,当就餐人员在消费时发现扣款出现错误时,可到膳食科会计室查询实时消费记录,错款差额即时更正。
3、挂失和补办。就餐卡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防止丢失。就餐卡丢失或损毁凭本人当面相关证件通知膳食科办理挂失。需重新办理新卡的,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办理新卡,收取制卡工本费10元,已经补办了新卡后又找到旧卡的,新卡不予退换。
就餐卡丢失后拾主交还膳食科的,膳食科将根据就餐卡办理时登记的信息通知失主,并填写《就餐卡遗失领取记录表》备案,失主凭相关证件领取。
4、职工离职时,财务处根据人事处所报名单,核发膳食科,膳食科应及时收回就餐卡,并办理销户手续。
附件2: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
科室误餐卡管理办法
为了体现医院福利政策,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方便职工生活,鼓励职工更加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误餐卡使用范围及标准
独立核算的临床医技科室、因岗位需要办理误餐卡的职能科室。
标准:按上年平均月水平的70%确定标准。
二、餐卡充值
膳食科根据医院核定各科室误餐标准充值。
三、就餐卡日常管理:
1、职工餐卡仅限本科室使用,妥善保管,不记名挂失。
2、重新办卡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当面办理并收取工本费10元(新卡启用同时旧卡作废,废卡不退)。
3、当月餐费需持卡至膳食科充值(每日11:00~13:00或16:00~18:00)。
4、餐卡消费、余额情况可随时查询。持卡人发现消费或余额有误,凭据到膳食科会计室查询、更正。
5、科室合并或分立须办理销户手续。
四、核算管理:
科室误餐费用计入当月科室成本,超支不补,节余部分50%奖励科室。
五、审核办法
1、医院成立食堂经费审核小组,由财务处、审计处、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
2、审核小组对餐卡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核。
3、对群众投诉和反映情况随时进行审核。
六、本办法六月一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