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更新日期:2011-01-27浏览次数:1189

 

浅谈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一年一度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又开始了,按照市卫生局的安排,我处从上周开始要求各临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医、技、护人员的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并以科室为单位将医、技、护人员的学分送至我处进行初步审核,截止目前我处已基本上完成了对各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初步验证。

在验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完全理解。针对我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现状,以及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的解释和阐述。

一、  继续医学教育的概念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对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医院的技术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的入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所有医、技、护人员。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性

为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作为年度考核、聘任、晋升技术职称、执业注册、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在职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

那如何才能知道自己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是否达标呢。目前主要实行的是学分制,根据主办机构级别不同,学分分为一类、二类。同时按照活动项目的性质、内容和学时数,经审核合格授予不同的学分证书,学分证书统一由市卫生局审核、发放,并且作为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凭证。此外也可通过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授予二类学分4-5分),进修(进修半年以上等同于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进修不到半年的,每月进修相当于完成二类学分2分)等方式来完成当年的继续医学教育。

按照市卫生局的规定,初级职称(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护士、护师、药师)每年需一类、二类学分合计不低于15学分,中级以上职称(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每年需一类学分不低于10分,二类学分不低于15分,一、二类学分不能替代。

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收时间问题

很多人认为只有晋升的时候才需要学分或者晋职称前三年内需要学分验证,其实不然,按照规定,从职工入院的当年开始,每年都需要学分,每年的学分都需要验证。对因特殊情况往年学分未验证的,可以补验,前提是历年的学分数量足够。不过按照市卫生局的最新要求,从2011年开始,当年的继续教育学分当年验证,错过验证时间的将不再进行审核盖章,所以,在院职工一定要重视此项工作,保证自己的当年的继续教育都能及时验证。

六、继续医学教育的考核、登记、验证

要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行考核。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考核,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医、技、护人员首先要准备“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并将个人的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尤其是职称以及职称的晋升时间要及时填写,因为不同的职称需要的学分数不一样。其次,将个人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按照项目、学时、考核结果进行逐一登记,与此同时,我处将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我院所有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编号进行登记备案,避免存在涂改、重复的学分证书出现。(备注:我院年底的二类10分的学分证书,需要相关人员出具证明其参加当年院内讲座、科内讲座、病例讨论等20次以上的笔记才能获得)。

继续教育学分的验证。首先由我处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医、技、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初步审核,而后将符合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送至市卫生局、市人事局进行最终验证。

以上仅仅是对继续医学教育的简单叙述,对于继续教育这方面我们还在探索,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希望所有医、技、护人员能够重视此项工作,真正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院更好、更快的向前发展。

科教处:周刚